3月13日晚,成飛集成(002190,SZ)公告顯示,公司關于控股子公司中航鋰電(江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航鋰電江蘇公司)對外提供財務資助的議案未通過股東大會審議。主要投反對票的是成飛集成控股股東中國航空工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航空工業集團)。
3月14日晚,成飛集成內部相關人士向記者表示,航空工業集團的確投出了上述反對票,因為根據國資委相關規定,不得對集團外的企業提供財務資助。
控股股東投下反對票
成飛集成于3月13日召開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結果顯示,其子公司對外提供財務資助議案未獲通過。該項議案于2月13日通過成飛集成董事會審議,議案具體內容為,中航鋰電江蘇公司在不影響正常生產經營的情況下,以結余自有資金向常州金沙資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沙資管)提供最高不超過10億元的財務資助,期限不超過一年。該次財務資助由江蘇金壇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壇控股)為金沙資管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成飛集成稱,此次財務資助的目的是在保證日常經營資金的情況下,利用暫時閑置的自有資金,通過簽訂借款合同的方式對外提供財務資助,有利于提高公司資金利用效率,實現股東利益最大化。
議案上股東會,會上,航空工業集團投出反對票。表決情況顯示,該議案,同意為670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含網絡投票)總數的0.0034%;反對1.94億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含網絡投票)總數的99.9966%。當天,成飛集成出席股東大會現場會議和網絡投票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為1.94億股,其中中小投資者4人,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約352萬股。
這意味著其中一股東持股數量為1.91億股,這與航空工業集團持股數量相近。成飛集成內部人士14日向記者證實,控股股東對該議案投出反對票。
公司:是國資委要求
那么,航空工業集團為何反對呢?上述成飛集成內部相關人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主要因根據國資委相關規定,航空工業集團不得對集團外提供財務資助。
該人士透露,此前公司董事根據個人獨立判斷通過了上述議案,但董事及獨立董事對國資委相關要求并不清楚,此后在股東層面做評審時,發現國資委相關文件有上述要求,因此出于審慎性原則,最終決定不做這個(財務資助)事情了。
記者注意到,成飛集成此次擬提供財務資助的對方金沙資管其實與成飛集成頗有淵源。金壇控股持有金沙資管100%股權,金壇控股注冊資本50億元,是常州市金壇區人民政府出資設立的國有獨資公司。2015年時,正是金壇控股的另外一家子公司金沙投資和華科投資、中航鋰電一道,成立了中航鋰電江蘇公司,生產新能源汽車動力鋰
電池。
上述成飛集成內部相關人士表示,相關投資方的資金目前已經進來中航鋰電江蘇公司,但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調整后,投資進度有所放緩,中航鋰電江蘇公司層面有部分暫時閑置資金,因此此次提供財務資助主要是為盤活這部分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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