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北京市住建委發布《關于報送居住物業項目新能源汽車移動充電設備需求的通知》,為了加強新能源汽車推廣、進一步完善北京市新能源汽車充電服務體系,北京市住建委將組織試點投放新能源小客車移動充電設施,解決新能源小客車在無固定車位或電力負荷緊張的小區充電難的問題。
今年計劃投放500臺移動充電設施,首批投放時間為第二季度,視投放運行情況再確定下一年度投放數量。試點投放工作將由北京市物業服務指導中心組織,采取公開招標購買充電服務的形式投放,由中標的運營機構向物業企業提供移動充電設備,并提供培訓指導、設備維護、費用結算等服務,物業企業負責日常使用管理。
通知要求,新能源小客車移動充電設備試點投放應當符合以下條件:居住類物業服務項目;本物業管理區域內不具備自用充電樁安裝條件;購買新能源小客車需求較多;具備移動充電設施充電、存放的場地和管理人員。
通知還要求,各區住建委通知屬地物業企業,并會同各街道(鄉鎮)認真梳理不具備自用充電設施安裝條件的小區,根據選址條件按時上報本區《新能源小客車移動充電設施需求匯總表》,并確保信息全面、準確。上報時間截至今年1月30日。
以下為通知全文: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報送居住物業項目新能源汽車移動充電設備需求的通知
京建發〔2015〕440號
各區住房城鄉建設委(房管局)、各相關單位:
為加強新能源汽車推廣,進一步完善我市新能源汽車充電服務體系,按照市政府統一部署,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將組織試點投放新能源小客車移動充電設施,解決新能源小客車在無固定車位或電力負荷緊張的小區充電難的問題。
為確保移動充電設備投放選址合理,配置科學,現就報送移動充電設施需求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選址條件
新能源小客車移動充電設備試點投放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居住類物業服務項目;
(二)本物業管理區域內不具備自用充電樁安裝條件;
(三)購買新能源小客車需求較多;
(四)具備移動充電設施充電、存放的場地和管理人員。
二、投放形式
試點投放工作由北京市物業服務指導中心組織,采取公開招標購買充電服務的形式投放,由中標的運營機構向物業企業提供移動充電設備,并提供培訓指導、設備維護、費用結算等服務,物業企業負責日常使用管理。
2016年計劃投放500臺,首批投放時間為第二季度。視投放運行情況再確定下一年度投放數量。
三、上報需求
請各區住建委(房管局)通知屬地物業企業,并會同各街道(鄉鎮)認真梳理不具備自用充電設施安裝條件的小區,根據選址條件按時上報本區《新能源小客車移動充電設施需求匯總表》(見附件),并確保信息全面、準確。上報時間截至2016年1月30日。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5年12月31日
(聯系人:李朗 59958545 鄭寧 13520698816)
(責任編輯:admin)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中國電池聯盟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網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
凡本網注明 “來源:XXX(非中國電池聯盟)”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一周內進行,以便我們及時處理。
QQ:503204601
郵箱:[email protected]